离婚房产公证书通常由公证机构根据法定格式和实际情况出具,并非当事人自行书写。其内容一般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公证事项、房产具体情况、双方对房产的约定等。

一、公证书的一般格式和主要内容公证书开头部分会有“公证书”字样,一般为黑体、较大字号,以突出其性质。接着是编号,由年份、公证处代码、文书编号组成,如“(2024)XX 证民字第 XX 号” 。

二、当事人基本信息要详细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确保能准确识别当事人身份。比如“男方:张三,男,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女方信息同样如此表述。

三、公证事项会明确表述“兹证明甲乙双方(即夫妻双方)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这部分清晰说明了公证的具体事项。

四、房产具体情况要对涉及的房产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房产的坐落位置,如“位于 XX 市 XX 区 XX 街 XX 号 XX 栋 XX 单元 XX 室的房产” ;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等信息。同时,会说明该房产的取得时间、购买方式等,比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购买,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等情况。

五、双方对房产的约定这是公证书的核心内容,会详细记录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式。如果是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会写明补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例如“双方约定上述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应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 XX 元作为补偿”。

六、结尾部分会有公证处的名称、公证员签名、公证日期等内容,并加盖公证处的公章。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产公证书必须由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当事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完成公证书的制作。

离婚房产公证书怎么写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