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件,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其次是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户口本也是必备材料,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
最重要的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此外,还需要准备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不同地区对于照片的尺寸和数量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为2寸单人照片。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状是诉讼离婚的关键材料,它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起诉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结婚证和身份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和当事人身份的必要材料。同时,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和抚养情况。在财产分割方面,需要提供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存在债务问题,也需要提供债务的相关证据,如借条、贷款合同等。
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离婚所需材料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