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有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争议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比如,双方可以考虑到婚姻期间各自的贡献、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财产分割方案。协商解决的好处在于,它能够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特别是在有子女的情况下,有利于减少对子女的影响。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状况。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是重要的原则之一。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偏向无过错方。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非常关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但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准确的区分和认定,从而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总之,通过合法的途径和充分的证据,能够在离婚财产争议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