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生效且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便可申请强制执行。民事一审判决上诉期为15天,裁定上诉期为10天,上诉期满未上诉则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刑事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为10天,裁定为5天,期满未上诉抗诉生效;二审判决裁定立即生效。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即可申请。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书生效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前提。对于民事案件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则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判决书生效后,还需看判决书中是否规定了履行期限。如果规定了履行期限,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权利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判决书中规定被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欠款,那么在判决书生效且10天的履行期过了之后,若被告还未支付,原告就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同样,在上诉、抗诉期满未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就生效。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旦生效且涉及需要执行的内容而未执行时,相关部门就可以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总之,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关键在于确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以及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顺利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