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方式共用医保卡,即绑定授权后,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北京市自2022年12月1日起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家庭成员共用医保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共济资格条件:进行共济使用的前提是共济账户的授权人(转出方)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使用人(使用方)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且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绑定流程:可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北京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办理。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登录后,在“我的”页面找到“我的家庭成员”,点击“添加家庭成员”,选择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如授权人及使用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完成身份验证和绑定。
使用范围: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个人负担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使用方式:在就医结算时,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结算时系统将自动关联共济账户,优先使用使用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资金进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并非共用医保卡的所有功能,比如不能共用报销待遇,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保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