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离婚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财产分割等问题。
协议离婚流程
首先是协商阶段。夫妻双方需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财产分割范围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双方要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如房产、车辆等如何分配,存款如何分割等。在协商过程中,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接着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应由双方签字确认,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然后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之后进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阶段。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
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双方需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证据支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