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对隐瞒财产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另一方发现后可在一定期限内请求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隐瞒财产时,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公平原则。如果能够证明一方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隐瞒财产方少分财产。少分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例如,隐瞒财产的数额大小、隐瞒行为的恶劣程度等都会影响少分的比例。
对于被隐瞒的财产,法院会将其纳入再次分割的范围。如果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一方隐瞒财产,法院会在本次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对被隐瞒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财产,另一方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现对方可能隐瞒财产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车辆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对方隐瞒财产的事实至关重要,也能帮助在诉讼中争取到更合理的财产分割结果。总之,法律为受到隐瞒财产侵害的一方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障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