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几种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对无过错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例如,甲在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丙登记结婚,乙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甲给予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丁在婚姻期间长期和戊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其配偶己在离婚时有权要求丁进行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赔偿。像庚经常对辛进行殴打,导致辛身体多处受伤,辛在离婚时就可主张损害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例如,壬长期对家中老人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其配偶癸在离婚时就有权要求壬进行赔偿。

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对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无过错方也可能在离婚时获得赔偿。总之,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无过错方才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