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一般情况下,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然而,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情况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通过逃避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立案意味着已经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有义务配合侦查和审判。若其选择逃避,就不能让其因时间的流逝而逃脱法律的惩处。

此外,该条法律还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防止司法机关的不作为导致犯罪行为无法得到追究。

综上所述,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只要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况,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已经立案刑事案追诉时效有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