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产生严重后果,包括被没收保证金、被重新羁押、加重刑罚等。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相关处理办法。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已交纳保证金的,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这是因为保证金的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逃跑行为显然违反了规定,所以保证金会被相应处理。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采取措施将其重新羁押。具体而言,会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重新羁押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失去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对自由的状态,被关押在特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行为会被视为认罪态度不佳。在后续的量刑环节,法院通常会将这一情节纳入考量范围,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加重处罚。原本可能适用的从轻、减轻情节,由于逃跑行为而不再适用,导致最终的刑罚更为严厉。
另外,逃跑行为还会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司法机关为了追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进度延迟,影响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无论是对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权益,还是对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都有着负面的影响。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