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一直拖着不还,可以先尝试协商沟通,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并要求还款;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第三方调解;还可收集相关证据,考虑发送催款函;若仍未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遇到朋友欠钱一直拖着不还的情况,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友好地与朋友沟通,询问其不还钱的原因。也许朋友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等客观情况,通过协商可以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比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既可以维护朋友间的情谊,又有可能解决还款问题。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一个与双方都熟悉且有一定威望的人,如共同的朋友、长辈等,从中斡旋,促使朋友认识到还款的责任和义务,推动问题的解决。
在协商和调解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有了充分的证据后,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发送催款函。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它明确告知朋友还款的要求和期限,同时也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保留了证据。
若催款函也未能让朋友还款,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朋友仍然拒绝还款,在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朋友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财产等,以实现债权。
总之,面对朋友欠钱不还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借款时也应谨慎,尽量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