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主要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类型。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罪本身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当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时,就超出了普通故意伤害的范畴,法律规定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加重处罚。比如,甲与乙发生争执后,甲出于伤害的故意对乙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乙因头部撞击硬物导致死亡,此时甲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如果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如被害人因遭受强奸而精神失常等,就属于结果加重犯。这是因为强奸行为本身已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加重结果的出现更是极大地侵害了被害人的权益。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就构成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例如,丙为了索要债务将丁非法拘禁在一个狭小的房间内,由于没有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丁最终因身体状况恶化死亡,丙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当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属于结果加重犯。比如,戊在抢劫己的财物时,使用凶器将己打伤,己因伤势过重死亡,戊就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除了上述常见的类型外,还有一些其他罪名也存在结果加重犯的情形,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结果加重犯的规定体现了刑法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旨在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