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一定赔偿。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此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起即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为5000元,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每月需支付10000元给劳动者,这个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长是11个月,也就是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因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用人单位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