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案后不处理,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请求其立案;也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还能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寻求上级机关的督促处理。
当遇到合同诈骗报案后不处理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决定不予立案,需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
向公安机关要求说明理由并请求立案:报案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报案人认为该理由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并将结果通知报案人。
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具有监督的职责。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审查。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具有领导和监督的权力。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存在不依法处理案件的情况,会责令其依法处理。
在整个过程中,报案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和推动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要保持理性和耐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