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公益性、公平性、效益性和专款专用,规定主要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涵盖资金预算管理、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绩效管理等多方面。
就业补助资金是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其管理有着严格的原则和规定。
原则方面:
公益性原则要求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以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资金应主要投向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致力于提升整体就业水平和质量,推动社会就业公平与稳定。
公平性原则强调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无论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还是不同就业群体,都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平等享有获得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机会,避免出现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效益性原则注重资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率。要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安排和资金配置,实现就业促进效果的最大化,提高资金的投入产出比。
专款专用原则是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重要底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保证资金安全可靠地用于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规定方面:
在预算管理上,就业补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就业形势和政策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确保资金的稳定供应和有效使用。
关于使用范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资金可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多个方面,严格限定了资金的支出方向。
在分配方式上,一般会综合考虑各地就业状况、财力水平等因素,采用因素法等方式进行资金分配,以保证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绩效管理也是重要规定之一。相关部门要对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还涉及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规定。要及时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