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于中介费收取并无统一的固定标准,通常是在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下,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过部分行业有相关部门出台的指导标准,只要在合法合规且合理的范围内收取就是合法的。

一、法律原则层面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中介服务和收取中介费的合法性。中介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中介合同中自行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不同行业的情况房地产领域,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能会出台一些关于中介费的指导意见。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的佣金一般为房产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常见的是 2%-3% 左右,但这并非强制性标准,实际收费仍可由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在职业介绍行业,劳动保障等部门也可能对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有一定规范。职业中介机构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成功促成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按照约定收取中介费。其收费同样要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

三、违法违规的情况如果中介机构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不合理的中介费,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却收取费用,这些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中介机构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的收费指导标准,进行乱收费等行为,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总之,中介费的收取在合法框架内以双方约定为主,但要受到法律原则和行业规范的约束。

国家法律规定中介费怎么收取合法(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