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时员工组长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主要依据其在诈骗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参与程度、诈骗金额等情况来确定,可能被认定为主犯或从犯,量刑幅度差异较大。
在公司诈骗案件里,员工组长的量刑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关于主从犯的认定。如果员工组长在公司诈骗活动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主犯要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比如,组长积极制定诈骗方案、安排组员实施诈骗行为,对诈骗活动的开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主犯。相反,如果组长只是按照上级指示行事,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会被认定为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金额是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数额较大通常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五十万元以上。
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也不容忽视。例如,员工组长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这些都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组长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积极退赃退赔,也可能会酌情从宽处理。
总之,公司诈骗时员工组长的量刑是一个复杂的判断过程,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