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最高会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聚众斗殴过程中一旦出现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而是转化为更为严重的罪名。
其中,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是故意杀人罪,该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最高会按故意杀人罪来定罪,从量刑幅度来看,最高刑罚为死刑。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因为聚众斗殴本身就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时,其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已经超出了聚众斗殴罪所能评价的范围。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的情况,表明行为人在实施聚众斗殴行为时,其行为已经达到了与故意杀人相当的危害程度。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及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行为人在斗殴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主观故意内容、对死亡结果的预见程度等。如果行为人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致命性凶器、针对他人要害部位进行攻击等,通常会被认定具有较高的主观恶性和杀人的故意,从而更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