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钱产生纠纷但没有对方身份证,仍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身份信息并依法维权。可以尝试从与对方的过往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合同等材料中查找线索,也能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委托律师查询或借助公安部门协助等方式来获取对方身份信息。
在现实生活中,当遇到因欠钱产生纠纷却没有对方身份证的情况时,不必过于担忧,有多种方法可以解决。可以仔细梳理与对方的所有交往过程,从一些可能的材料中寻找对方身份信息。比如,查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中一般会有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确定身份有很大帮助。还可以查看交易记录,如转账记录,很多转账平台会要求实名认证,转账记录中可能会显示对方的真实姓名等。同时,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也可能包含对方透露的身份相关信息。
如果通过上述方法仍无法获取足够的身份信息,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的调查令具有法律效力,相关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提供信息。委托律师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律师凭借其职业权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律师可以持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机构查询。
另外,也可以尝试向公安部门求助。如果涉及到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有可能帮助获取对方的身份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去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信息才能在法律程序中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