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流程为确定参保人员名单、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审核通过后缴费。
用人单位要确定需要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名单。这需要对本单位的所有员工进行梳理,明确哪些人员需要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者。
接着,准备申报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清单等。这些材料是证明用人单位合法经营以及员工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重要依据,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所以用人单位最好提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具体所需材料。
然后,填写工伤保险参保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影响参保的办理进度。
之后,用人单位携带准备好的申报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等。
如果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缴费。缴费的基数一般根据员工的工资总额来确定,不同行业的缴费费率也有所不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员工就正式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要及时更新员工的参保信息,如员工入职、离职等情况,以确保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