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的工资月份数与赔偿项目有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体系中,十级工伤是相对较轻的一个等级,但也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不同项目对应不同的工资计算月份。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这两项补助就会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这两项补助的具体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例如,有些地区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除了与工资月份相关的赔偿外,十级工伤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总之,十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在实际处理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十级工伤赔偿几个月的工资(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