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打一人一般不算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要求多人(通常认为是三人以上)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2人未达到聚众斗殴罪对于“聚众”人数的标准。但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三人。所以仅2人去殴打一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中“聚众”的要求,通常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不过,2人打一人的行为依然可能触犯其他法律。如果造成被打者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的2人打一人就属于结伙殴打他人的情形。
如果造成被打者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那么打人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人打一人虽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但仍要根据具体的伤害后果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