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毁损灭失指的是房屋受到损坏、破坏或者完全不复存在的情况。
房屋毁损通常是指房屋部分受到损坏,其使用功能或价值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尚未达到完全消失的状态。例如,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可能导致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局部坍塌等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存在,但已经不能像原来那样正常使用,需要进行修复才能恢复其部分或全部功能。从法律角度看,房屋毁损后,可能涉及到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如果是由于他人的过错行为导致房屋毁损,如施工方在附近施工时操作不当造成房屋受损,那么责任方需要对受损房屋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修复房屋所需的费用、因房屋不能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失等。
房屋灭失则是指房屋在物理形态上完全消失。比如遭遇严重的火灾将房屋烧成灰烬,或者因山体滑坡将房屋掩埋等。房屋灭失会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消灭,因为房屋作为物权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果房屋灭失前有抵押等担保物权,那么担保物权也会因房屋的灭失而消灭,但可能会涉及到保险赔偿、拆迁补偿等问题。例如,房屋购买了保险,在房屋因意外事故灭失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同时,在一些城市更新或征收项目中,如果房屋被依法征收并拆除,也属于房屋灭失的情况,此时房屋所有人会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
房屋毁损灭失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诸多法律和经济问题,准确理解其含义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