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诬告陷害的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从犯罪构成来看,在客体方面,诬告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为,行为人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所谓捏造事实,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告发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
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如果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对于诬告陷害罪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认定,以确保准确打击犯罪,同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