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忘打卡扣钱一般情况下不合法,但如果用人单位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且履行了相应程序,同时扣钱合理,也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下班忘打卡并不等同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只要劳动者实际上班并完成了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随意扣钱。

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考勤管理制度,且该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即使有这样的制度,扣钱也应当合理。比如,用人单位规定忘打卡一次扣一天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忘打卡并不影响劳动者当天实际提供了劳动,这种过度的扣钱属于变相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遇到下班忘打卡被不合理扣钱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提供能证明自己实际出勤的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监控视频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扣除的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下班忘打卡扣钱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理等多方面因素。

下班忘打卡扣钱是否合法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