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证据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包括明察暗访重婚者居住生活场所、从其生活场所周围的人那里获取证言、查看结婚登记资料、收集视听资料等。

明察暗访重婚者居住生活的场所是获取证据的重要途径。认定重婚的关键在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以找到共同居住的地点很重要。因为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有可能进一步展开其他的调查取证工作。

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那里获取证言也十分关键。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且与其经常有来往的人,通常对情况比较了解。他们的证言往往是认定重婚罪的有力证据。可以通过与这些知情人沟通交流,获取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并形成书面的证人证言。

查看结婚登记资料也是一种办法。如果重婚者进行了二次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有相关的记录。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比如申请法院调查令等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相关的结婚登记资料,以此来证明重婚事实的存在。

另外,收集视听资料也不容忽视。比如,拍摄到重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这些视听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重婚者的行为状态。在收集视听资料时,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过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获取。同样,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如果能够证明重婚者与他人存在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等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保证在诉讼中能够被法院所采信。

重婚罪证据如何获得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