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中的患病通常指因身体或精神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病人,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慢性疾病、重大伤病、精神类疾病等。
严重慢性疾病是遗弃罪中患病所涉及的一类病人。例如,患有严重糖尿病且引发多种并发症的患者,这类患者可能需要长期规律的治疗、按时服药、严格控制饮食,甚至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注射胰岛素等。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行动不便,无法独立完成一些基本的生活事务,如做饭、购物等。还有晚期癌症患者,身体极度虚弱,需要专人照顾起居,进行营养支持和疼痛管理等。这些慢性疾病患者如果被负有扶养义务的人遗弃,其生命健康将面临极大的威胁。
重大伤病患者也包含在内。比如遭遇严重车祸导致肢体残疾、瘫痪在床的人,他们失去了自主行动能力,需要他人协助进行翻身、洗漱、大小便等日常护理。或者是经历重大手术,术后需要长时间康复护理的病人,在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或护理人员在旁照顾饮食起居和进行康复训练。如果此时扶养人将其遗弃,患者可能因得不到及时的护理和照顾而引发感染等其他严重后果。
精神类疾病患者同样属于遗弃罪中患病的范畴。像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们可能无法正确认知自己和周围的环境,生活缺乏自理能力,甚至可能会做出一些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这类患者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以及家人的陪伴和监管。此外,老年痴呆症患者随着病情的发展,会逐渐丧失记忆和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时刻照看。如果对这些精神类疾病患者进行遗弃,会使他们的病情恶化,生命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总之,遗弃罪中的患病强调的是因疾病导致缺乏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他人扶养照顾这一关键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