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材料寄给法院后并非就一直没回复。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给予相应反馈,但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回复时间有差异。
当将离婚诉讼材料寄给法院后,法院通常有相应的处理流程和时间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所以正常而言,在一周左右就会有是否立案的初步反馈。
然而,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影响回复时间的因素。一方面,法院日常案件量较大,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法院工作人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来处理堆积的材料,这可能导致回复时间稍有延迟。另一方面,如果邮寄的材料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或者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情况,法院可能需要进一步与当事人沟通补充材料,这也会使得回复时间延长。
若寄出材料后长时间未收到回复,可采取一些措施了解情况。可以拨打法院立案庭的电话,提供相关信息询问材料的审查进度和是否立案。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法院立案大厅,向工作人员咨询具体情况。此外,部分法院提供了线上查询立案进度的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按照指引查询案件进展。
总之,离婚诉讼材料寄给法院后不会一直没有回复,当事人遇到长时间未回复的情况时,应主动采取合理方式去了解案件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