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判离后生效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审判决的,若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在上诉期满后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作出即生效。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的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不同审级的判决生效时间有所不同。
对于一审判决离婚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在这十五天的上诉期内,判决并没有生效。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没有提起上诉,上诉期满后,该离婚判决才正式生效。例如,法院于5月1日向双方送达了离婚判决书,那么上诉期从5月2日开始计算,到5月16日结束。如果双方在这期间都未上诉,5月17日判决就生效了。
而二审判决则有所不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是终审程序。一旦二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该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上诉期。这是因为二审程序已经是最终的司法审查程序,经过了较为全面和严格的审理,所以判决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二审判决执行,婚姻关系自二审判决作出时正式解除。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在判决生效前,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续。即使一方已经拿到了判决书,但只要还在上诉期内或者二审未作出判决,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