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按照法院的流程参与诉讼,等待判决结果。
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接着,准备好起诉所需的材料。关键的材料之一是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里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实与理由要阐述清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据材料也至关重要。比如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以及对抚养费约定或判决的文件;孩子的出生证明,用以证明亲子关系;自己抚养孩子产生费用的相关票据,如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票据,这些可以证明抚养孩子的实际支出情况,从而为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提供依据。
之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陈述和辩论,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而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准备充分的材料,积极参与诉讼,以维护孩子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