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钱还了仍会被判刑,但还钱这一情节会对量刑产生影响,通常可以从轻处罚。具体的量刑要结合犯罪金额、犯罪情节、退赃退赔情况等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便犯罪嫌疑人将诈骗所得的钱归还,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因为诈骗行为已经完成,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不过,主动还钱属于退赃退赔的行为,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指出,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具体到不同的诈骗金额和情节,量刑也有所不同。例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金额区间内,且积极还钱,认罪态度较好,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或者单处罚金。
若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些情况下,还钱虽然不能免除较重的刑罚,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
此外,除了还钱,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