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过世后,财产分配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出在世一方的部分,剩余部分作为过世方的遗产进行分配;若为个人财产,则直接作为遗产分配。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处理父母一方过世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父母一方过世时,对于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其中一半划分给在世的另一方,因为这本来就属于在世一方的财产份额。而剩下的另一半,则属于过世一方的遗产。
如果过世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例如,父亲过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那么儿子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中,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举例来说,母亲过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留下的遗产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先分得该房产价值的一半即50万,剩下的50万由父亲、儿子、女儿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每人大约分得16.67万。
总之,父母一方过世后的财产分配需要综合考虑财产性质、遗嘱情况以及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