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不合格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如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要求赔偿损失、在符合条件下解除购房合同等。
当收房时发现房屋不合格,首先要明确不合格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房屋质量问题可分为质量瑕疵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不同类型。
如果是质量瑕疵问题,比如房屋存在墙面空鼓、门窗密封不严、水电线路不通等一般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对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修复。在整改期间,如果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比如因整改导致无法按时入住产生的租房费用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若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例如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现象,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或者室内空气质量严重超标等。购房者同样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并且在修复期间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经过多次维修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严重影响购房者的生活质量,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而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这是最为严重的情况。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意味着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正常的居住需求。此时,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将作为重要的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收房时的验房记录、与开发商沟通的书面材料、检测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主张权利,合同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