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分居两三年男方不答应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诉讼离婚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分居两三年这种情况,需要明确的是,分居并不必然导致离婚。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如果只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分居,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所以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若双方曾签订过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这是有力的证据;租房合同,证明自己在另一个地方居住,与对方分开生活;证人证言,比如邻居、朋友等能证明双方分居的情况;聊天记录、邮件等,其中若有涉及双方感情不和以及分居情况的内容也可作为证据。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贯穿于离婚诉讼的整个过程,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