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欠钱不还时,可通过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对方协商还款;若协商不成,可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并非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当没有借条而对方欠钱不还时,首先要积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转账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借款交付,那么转账记录可以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可以从相关支付平台下载转账明细,上面会有转账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这些都能作为借款实际发生的有力证明。
聊天记录也具有关键作用。日常与借款人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中,若涉及到借款的原因、金额、还款时间等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例如,聊天中明确提到“我借给你[具体金额]元,你下个月还我”,对方回复“好的”,这样的对话就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证人证言同样不容忽视。如果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该第三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需要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以及双方的约定等情况。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以平和的方式提醒对方还款,并说明自己的立场和需求。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以防后续需要。
若协商无果,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之前收集的证据,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判决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