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先与女方进行协商,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女方退婚不想退彩礼的情况下,若符合上述情形,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男方可以尝试与女方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男方应心平气和地向女方说明法律规定以及自身的立场和诉求,争取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能会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果协商无果,男方则需要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提起诉讼之前,男方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第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彩礼给付的凭证,如转账记录、购买金银首饰的发票等;证人证言,如双方介绍人、在场见证彩礼给付过程的亲朋好友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彩礼给付事实和金额的证据。第二,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男方胜诉,而女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退还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迫使女方退还彩礼。

女方退婚不想退彩礼男方应该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