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不租,属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在租房过程中,租房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当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却不租了,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房东在合同未到期时单方面终止租赁关系,构成违约行为。
对于租客而言,有多种应对方式。一方面,租客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客有权在该期限内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如果房东拒绝继续履行,租客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强制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租客不愿意继续租赁该房屋,或者房东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实际上无法继续履行,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常见的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此外,除了违约金外,租客因房东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房东也应当进行赔偿。例如,租客因寻找新的住所而产生的搬家费用、临时住宿费用等合理支出,都可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租客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因房东违约而产生费用的票据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