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刑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需要明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它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如果不是因为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而是在逃逸前被害人就已经死亡,那么就不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交警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等,以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是否存在逃逸等情节。之后,案件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判决。此外,肇事逃逸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