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一般包括起诉、审理、判决三个主要阶段。起诉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审理阶段包含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同时提交能支持自己诉求的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起诉状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阐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接着是审理阶段。此阶段又可细分为几个小环节。审理前准备,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调解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若调解和好,案件结束;若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环节。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到庭参加诉讼,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是当庭宣判,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在上诉期内未上诉,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离婚案件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情感因素,在整个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当事人要保持理性,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