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被保险人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这取决于贸易合同的约定以及所采用的贸易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被保险人的确定与多种因素相关。贸易合同起着关键作用。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哪一方负责购买保险以及谁作为被保险人。如果合同中约定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并将自己列为被保险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就是卖方。例如,在一些卖方需要承担较多责任和风险的交易中,卖方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会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
贸易术语也对被保险人的确定有重要影响。不同的贸易术语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从而影响到由谁来购买保险以及谁成为被保险人。以常见的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和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术语为例。在FOB术语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就从卖方转移到了买方。通常情况下,买方会自行安排保险,此时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一般就是买方。因为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会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而在CIF术语中,卖方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这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一定是卖方。虽然卖方购买保险,但很多时候是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的,并且在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已转移给买方,所以被保险人也可能是买方。
在国内贸易中,同样是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定被保险人。如果交易中卖方承担货物运输等环节的风险,那么卖方可能会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若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买方可能会成为被保险人。总之,保险单被保险人是买方还是卖方,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交易中的风险承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