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开除孕妇,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有明确的标准。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

对于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情况,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照一年来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如果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孕妇时,孕妇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孕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孕妇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孕妇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通过法律途径,孕妇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违法开除孕妇怎么赔偿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