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借给人出了事故,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车主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车辆外借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划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实际使用人也就是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借车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对车辆具有实际的控制权和操作权,应当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如果事故是由于借车人的过错导致的,比如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那么借车人自然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责,包括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等。
车主在特定情况下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里的过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车主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例如借车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等,仍然将车借给对方,这种情况下车主存在明显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是车主知道车辆存在故障,比如刹车失灵、轮胎老化等影响安全驾驶的问题,却没有告知借车人或者没有进行维修就外借车辆,导致事故发生,车主也要担责。三是如果车主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等不宜驾驶的状态,还将车借给对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车子外借发生事故时,赔偿责任的确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实际使用人和车主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来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