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钱不还且人消失,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不会主动找人要钱而是依据法定程序处理案件。若证据充分会缺席判决,之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

起诉阶段。当债权人遇到借钱不还且人消失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同时,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审判阶段。在公告期满后,若被告仍未出现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缺席审判意味着被告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等。

执行阶段。如果被告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未还钱,原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告名下有房产、车辆等财产,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拍卖变现,以偿还债务。此外,如果发现被告有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虽然债务人消失会给债权人追讨债务带来一定困难,但通过法律程序,债权人依然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钱不还人消失了法院怎么找人要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