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包括基本材料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婚姻状况证明,社保或公积金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特殊情况还需额外材料,如残疾或重大疾病证明等。
深圳公租房申请是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申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
基本材料:首先是身份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必不可少。户口簿也是重要材料,用于证明户籍情况。若申请人为非深户,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要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则无需提供额外证明,但在申请表中要如实填写婚姻状况。
社保或公积金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社保或公积金的缴纳证明,以证明符合申请条件中关于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年限的要求。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官网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相关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需提供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或家庭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如果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或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残疾证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有重大疾病的,要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所有材料都要确保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过程中,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最新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清单,也可前往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窗口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