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开发商证件不全、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情况下可以退房款。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常见的可退房款情形。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若逾期交房达到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款。比如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若开发商到2024年9月1日仍未交房,且合同中约定逾期超过90天购房者可解除合同,那么购房者就可依法要求退房款。

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也能退房款。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此外,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墙体裂缝等,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退款。

开发商证件不全时,销售房屋属于违法操作。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销售房屋。若开发商缺少相关证件,购房者与其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

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也不少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如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等,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

面积误差超过3%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因为购房者是基于原有的规划设计才决定购买房屋的,开发商擅自变更可能影响购房者的居住体验和房屋价值。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款(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