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只要未过追诉时效就可以起诉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关于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有期徒刑,所以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也就是说,只要在重婚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无论是否已经离婚,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重婚罪。例如,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重婚关系。甲和原配离婚后,只要从重婚行为开始之日起计算没有超过五年,原配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甲的重婚罪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重婚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重婚双方的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相关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同时,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认定也有一定的标准和考量因素。
此外,如果在离婚时已经知晓对方重婚的事实,但因为某些原因当时未起诉,之后在追诉时效内又决定起诉的,也是被允许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的收集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在发现对方存在重婚嫌疑时,应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