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警立案流程一般包括报案、受案、初查、立案几个步骤。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首先是报案环节。当发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行为时,当事人应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报案。在报案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合同文本,它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和核心,能直观反映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还有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是资金往来的重要证明;通信记录,例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可从中了解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沟通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欺诈的迹象。
接着是受案阶段。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后,会对报案材料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制作受案登记表,记录报案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简要情况等。同时,会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以证明案件已经被受理。
之后进入初查流程。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以及自身的调查手段,对案件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他们会核实合同的真实性、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查询企业登记信息等方式,判断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的事实以及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后是立案决定。如果经过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公安机关会制作立案决定书,予以立案。反之,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