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房子过户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收费标准各不相同。继承过户在办理公证等手续时有一定费用,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赠与过户需缴纳契税、公证费等;买卖过户则涉及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根据房屋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差异。
继承过户:这是在产权人去世后进行的过户方式。办理继承过户,首先要进行继承权公证,公证费用一般按照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在0.8%-2%左右,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时,免征契税。但如果继承人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需要缴纳3%-5%的契税。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房屋评估费等费用,评估费一般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在0.1%-0.5%。
赠与过户: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一般为受益额的2%左右。契税是赠与过户中比较重要的一项费用,受赠方需按照房屋评估价的3%-5%缴纳契税。同时,可能还会有房屋评估费,标准与继承过户类似。如果赠与的房产是满五唯一住房,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不符合该条件,可能会被征收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房屋总价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买卖过户:这种方式与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收费标准一致。契税方面,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者名下房产套数不同有所区别。如果购房者是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1.5%。如果是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2%。对于增值税,如果房屋满两年,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则需按照房屋总价的5%左右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房屋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可能会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房屋总价的1%征收。
不同地区对于亲属房子过户的收费政策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建议前往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