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主动退赃的,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具体的判决结果要结合盗窃的数额、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的量刑,主要根据盗窃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基准刑。
在司法实践中,主动退赃是一种积极的悔罪表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例如,盗窃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若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然而,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主动退赃,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但仍会在量刑上得到从轻处理。比如,盗窃数额达到巨大标准,原本可能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主动退赃后,法官可能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适当降低刑期。
此外,除了主动退赃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表现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还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那么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更大。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盗窃过程中存在暴力威胁等加重情节,即使主动退赃,从轻的幅度也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总之,盗窃罪主动退赃对量刑有积极影响,但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