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常见方式,分别是赠与过户、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每种方式的操作流程、条件和费用有所不同。
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是指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转移给子女。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信息、房产的具体情况等内容。然后,赠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这一步是为了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完成公证后,要缴纳相关税费,主要包括契税,通常为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税费后,赠与双方再携带上述材料以及完税证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不过,受赠人日后若要出售该房产,可能会面临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如同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接着,买卖双方要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管理部门会对房产的产权状况、交易价格等进行核实。
审查通过后,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不同地区的税费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缴纳税费后,双方凭借完税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过户。这种方式相对较为常见,操作流程与普通房屋买卖类似。
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在父母去世后,子女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如果有遗嘱,子女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材料。
完成公证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的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是公证费等少量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进行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